攀枝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对管辖范围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案件,以及市人社局认为需要查 处的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以打基础、强服务、促规范、树亮点、保稳定为抓手,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上水平,为构建攀枝花和谐劳动关系再做新贡献。为此,我队2017年重点工作:按照国家十二部委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全国两会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秩序专项行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工作;开展“双随机”工作;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行动;开办培训班,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送法进企业、园区、社区服务活动;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例研讨会;开展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1人,实有人数9人,车编1台,实有执法车1台,聘用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159.2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15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2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1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9万元,占96.23%;项目支出6万元,占3.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2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4.7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0万元,占92.66%;、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7年预算数为133.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保障日常办公运行,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目标任务检查。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来攀检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我队只保留1台执法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劳动保障监察外出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3万元,增长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万元。

  附件:2017年监察支队.XLS